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案号:[2020]粤19民初25号),请求确认“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与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签署的相关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对标的资产不享有抵押权,判令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和威亮电器办理标的资产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5日、2022年4月1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19民初25号及 [2021]粤民终899号),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公司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日、2021年1月7日及2022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案诉讼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裁定书》([2022]粤民申15061号),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说明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损失保证金,作为弥补因标的资产抵押行为给公司造成相关损失的保证金,已就消除威亮电器事宜对公司的相关潜在损害进行了充分有效地安排。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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