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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3版)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5版)

  (上接C3版)

  科研创新机构。公司与陶氏化学、中国石油、燕山石化、中山大学等境内外知名单位在原辅材料研发及产品开发等方面达成合作,进一步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

  公司研发成果突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获得境内发明专利34件,实用新型专利23件,境外专利6件;公司参与制定了3项国家标准及1项行业标准。公司的纸塑无胶覆膜核心技术发明专利“一种纸塑无胶复合用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及其制备方法”于2010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金奖提名)”,“一种纸塑无胶复合用在线淋复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于2019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含表面粗化热复合树脂层的聚丙烯薄膜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于2022年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的节能环保无胶复合用聚丙烯薄膜的产业化技术项目荣获中国塑料加工行业“十三五”“优秀科技成果”奖项。公司的“双向拉伸聚乙烯薄膜产业化技术”项目凭借其轻量化、单一材料可循环回收的环保优势获颁广东省循环经济科学技术奖。公司的“薄膜层间粗化制造技术研究与开发”获得2020-2022年度中国塑料加工行业优秀科技成果奖。

  (2)产品创新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创新能力,形成了功能薄膜、功能母料为主的多元化产品格局,是目前中国功能性BOPP薄膜产品种类较多、创新能力领先的制造企业。公司产品线较为丰富,可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2020年至2022年生产的功能性BOPP薄膜销量分别为7.37万吨、7.64万吨、7.99万吨,分别占全国功能性BOPP薄膜表观消费量的9.83%、9.38%、9.66%。

  公司无胶膜产品在使用成本和环保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下游客户无需涂覆胶粘剂直接进行纸塑复合。无胶膜一方面简化了产业链的加工工序,节省了生产空间,节约了下游生产成本、物流和仓储成本。另一方面解决了涂覆和烘干胶粘剂过程中VOCs挥发的问题,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推动产业链下游环保、低碳、清洁方向发展。根据国际公认第三方测试机构SGS(瑞士通用公证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发行人客户使用现场测定,使用无胶膜替代水性胶进行纸塑复合时,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比例达59.73%。该产品相关专利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2次。

  公司标签膜、镭射膜、消光膜具有良好的产品性能,受到客户广泛认可。标签膜机械性能及光学性能优异,在标签加工时更稳定、遮光效果好,公司成为艾利丹尼森、芬欧蓝泰、丝艾、福莱新材、紫江企业等知名企业供应商。公司镭射膜外观效果清晰度高、尺寸稳定,模压效果好。公司消光膜哑光效果均匀细腻,附着性能好,有利于下游各种复合加工应用。

  此外,公司依托现有核心技术,积极拓展功能薄膜新的应用领域:替代聚氯乙烯(PVC)薄膜材料,对接EB电子束固化技术,形成全新的环保木塑复合“EBPP饰面装饰材料”;创新开拓出模内标签产品,可应用于汽车机油、医药保健品等HDPE中空吹塑容器;开拓可作为电子元件、电路板背面散热用的石墨烯转移耗材,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装备等制造过程。

  (3)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公司坚持差异化竞争的原则,基于多年在功能薄膜产品开发、生产及应用的技术积累,积极向上游功能母料、下游应用市场进行拓展,进一步延长产业链,增加公司在产业链中的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的业务逐步往上游功能母料方向延伸,推动企业从原材料环节开始构建自身的自主技术,使企业拥有包括功能母料在内的完全独立自主的知识产权,有利于公司核心技术的保密。公司消光母料产品具有较高的加工适应性和稳定的产品质量,多家BOPP同行企业批量使用。

  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向下游深加工功能涂布领域拓展,推出防刮膜、触感膜等薄膜产品,有效满足了市场以及客户各种不同的应用和功能需求。

  (4)质量及品牌优势

  发行人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多款产品通过了欧盟SVHC、欧盟ROHS、美国FDA等多项国外标准测试。“德冠”品牌凭借创新技术、产品和客户良好口碑,已发展成为行业内公认的标杆品牌,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德冠”获评“中国驰名商标”。

  (5)精益生产制造优势

  发行人借鉴国际先进精益生产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公司拥有行业内多规格的生产线的特点,主要产品实行专产专线,全面推动精益生产,系统推动产品“端到端”的信息管控,实现从客户需求到交付的全过程有效控制,建立起对应所有产品的“原料标准及来料检查系统、挤出温度压力系统、拉伸速度张力系统、成型拉伸尺寸系统、边料回收以及利用助剂调控系统、设备关键节点实测参数系统”,产品型号与标定的工艺参数一一对应,设备及工艺参数按照标准表单管控,实现了产品的可复制、可预期、可信赖。

  (6)良好的营运管理和成本控制能力

  在供应关系上,公司与国际、国内不同类型的供应商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多家供应商可进行选择的情况下,会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周期、定价模式、供货时间等因素,通过控制采购时点和采购数量,实现成本的优化控制,使得材料实际采购成本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同时对于进口材料积极拓展国产原料供应渠道,提升公司在关键材料上的议价能力,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和物流条件对成本的影响。

  本次发行价格31.6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6.12倍,低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5.90倍;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6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5.11倍,超出幅度约为4.02%,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41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554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75.4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143,53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73.15%,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048.49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08,830.05万元,本次发行价格31.68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05,600.84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31.68元/股和3,333.36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5,600.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424.6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5,176.2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德冠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717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德冠新材”,股票代码为“001378”,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代码:C29)。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333.36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3,333.36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3年10月17日(T-2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5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5.7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1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日和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23年10月1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1.68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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