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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荣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现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成先生、蔡元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金成先生、蔡元栋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金成先生:男,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审计风控部员工、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在物产环能担任职工监事。金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蔡元栋先生: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7年9月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任职;2017年10月至今在物产环能(及物产燃料)历任党群部、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群部、纪检室、工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8月至今在物产环能担任职工监事。蔡元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明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新能源事业部暨调整事业部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9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8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

  至2023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办理会议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本公司收到传真、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庆春路137号华都大厦7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传真号码:0571-87215672

  联系人:朱方超、朱磊倩

  邮箱:wchnsa@zmee.com.cn

  邮政编码:310003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63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8QsikSwg5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11: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明晖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黎曦先生,独立董事周劲松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方超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竹青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8QsikSwg5G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231399

  联系邮箱:wchnsa@zmee.com.cn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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