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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注销股份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 576,815 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07,338,017股变更为606,761,20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07,338,017元变更为606,761,202元。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3054023)剩余股份数量为2,969,710股。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且尚未使用的576,815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1.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8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后续的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

  2020年5月6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19,2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回购的最高价为24.99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22.28元/股,回购均价为24.1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56,201.9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2.2022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

  2022年6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969,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回购的最高价为32.94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27.56元/股,回购均价为31.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595,360.1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综上,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89,005,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0%。

  二、公司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2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4月20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6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64.00万份。2020年4月21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5.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共向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399.20万股,预留权益32.80万股,合计 432.00万股。

  2.2021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2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17.80万份股票期权、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8.79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 17.80万份。2021年4月22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

  3.2021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817,320股解锁并上市流通;2021年6月2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520,800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4. 2022年5月25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共计116.76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7.016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9.75 万股)解锁并上市流通;2022年6月10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共计71.96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62.608万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9.36 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已行权的期权数量共计3,742,480股,股票来源均为公司2020 年 1 月 14 日至2020年5月6日期间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票4,319,295股,故此部分回购股份尚余576,815股库存股。

  三、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576,815股库存股份,并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库存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四、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拟定为2023年10月18日,实际完成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后续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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