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98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10月17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3年原有授信敞口额度2.4亿元基础上,申请新增流贷授信敞口额度1.92亿元,期限三年,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23年授信敞口额度合计为4.32亿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变电工程,贷款期限14年,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9月20日公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LPR为4.2%,最终贷款利率以提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贷款资金用于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变电工程,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就两标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2,655.37万元,两标段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99《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对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9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

  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环保”)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及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分别签订《EPC总承包合同》,中标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2,850.67万元。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方天富环保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售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2,655.37万元,中标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就上述中标项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富售电与关联方天富环保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2,850.67万元。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3,000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天富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富环保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一东路2号(天富集团办公楼)6层61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环保节能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环保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治理设备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零部件的销售;电石渣、脱硫灰、脱硫石膏的销售;节水管理与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废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天富环保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审计单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天富环保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及子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合计8,379.07万元,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2,655.37万元。

  就上述中标项目,公司及子公司与天富环保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二)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天富环保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的方式产生,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一:《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公司与天富环保签订《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发包方(全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3、工程地点:天河热电分公司厂区内

  4、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四台机组SCR装置公用系统液氨改尿素,本次新建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废水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系统、建构筑物、精准喷氨系统等。

  5、合同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

  6、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57,237,032.00元。

  7、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二:《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天富售电与天富环保签订《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发包方(全称):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

  3、工程地点: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4、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两台机组SCR装置公用系统液氨改尿素,本次新建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废水系统、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建构筑物等。

  5、合同工期

  总工期:365日历天

  6、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为:26,553,657.00元。

  7、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富售电实施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兵团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工程改造,是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生产,减少安全隐患,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该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该项目由公司关联方天富环保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就两标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2,655.37万元,两标段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为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标的为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合计8,379.07万元,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中标金额2,655.37万元。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交易定价通过招标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

  监事会意见如下:

  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就两标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2,655.37万元,两标段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七、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富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富售电与关联方天富环保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富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天富售电与关联方天富环保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中标通知书》;

  6、《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3-临09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10月17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2023年原有授信敞口额度2.4亿元基础上,申请新增流贷授信敞口额度1.92亿元,期限三年,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2023年授信敞口额度合计为4.32亿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变电工程,贷款期限14年,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9月20日公告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以上LPR为4.2%,最终贷款利率以提款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贷款资金用于石总场220千伏开关站输变电工程,由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就两标段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其中:天河热电分公司2×330MW+2×66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5,723.70万元;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金额2,655.37万元,两标段金额合计8,379.07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均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临099《关于关联方中标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并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