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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及注销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6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均为0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10月16日全部完成注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销户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9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44.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639.1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604.8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1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5月,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北支行(以下简称扬子银行桥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扬子银行桥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035288966600000508)、在浦发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40078801400000553)、在建设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6788080000023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亦严格遵照履行,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列示如下: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品质筒子纱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均为0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3-06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国元证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元鼎尊享定制470期、元鼎尊享定制471期、元鼎尊享定制478期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一、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和2023年4月14日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理财产品,转存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和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2023-038)。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公司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协议履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财务部门已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已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国元证券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人国元证券(股票代码:00072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主营业务稳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的选择标准,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6,105.39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30%,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 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六、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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