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8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1%。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丰华先生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7,0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80%,占公司总股本的4.17%。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LOUISA W FENG、GAVIN JL FENG、JAMIN JM FENG合计持有公司136,84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2%。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29,070,00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21.24%,占公司总股本的7.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丰华先生办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或解冻
1.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丰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四、股东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200万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不含半年内到期)为1,70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7%,对应融资余额6,5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收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应对措施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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