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江阴天龙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重工”)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给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女士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天龙重工与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女士于2023年7月30日签署《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后于2023年8月25日签署《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天龙重工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5,2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女士。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 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10月18日,天龙重工和陈江女士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3年10月17日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天龙重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江女士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 其它情况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