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岚
上海沪工72岁实控人起诉离婚案在A股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10月18日晚间,上海沪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舒宏瑞因个人原因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判令与缪莉萍解除婚姻关系,并进行财产分割。而另一边,虽然在连拉四个涨停后于10月20日跌停,但目前该公司股价仍处在高位。
这也令投资者担忧上海沪工实控人是否会伺机上演“离婚式减持”。毕竟,从过往历史来看,实控人舒宏瑞确实表现出较强的减持意愿。上海沪工定期报告显示,近年来舒宏瑞频频减持公司股份,今年上半年、2022年以及2021年间,舒宏瑞分别减持794.87万股、1357.02万股以及418.81万股。
目前来看,舒氏夫妇要想实现“离婚式减持”并不容易。今年7月份,证监会表示,股份减持是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在公司经营发展、治理运行中负有专门义务和特殊责任,应当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自觉规范减持行为,不得以离婚、解散清算、分立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随后,沪深交易所8月25日就此前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适用问题进行解答,明确大股东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公司分立等形式分配股份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持续共用大股东减持额度,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这些规定无疑大大增加了“离婚式减持”的成本和难度,尤其是叠加此后证监会出台的“史上最严减持新规”,要想减持还需排除破发、破净或者分红不达标等情形。
我们也可以看到,此后包括合力科技、国光股份和邦彦技术等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股东及高管在离婚时都按照前述细则做了相关安排并进行了信息披露。譬如合力科技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与其配偶邬金华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权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本次股权分割完成后,公司7位实际控制人及樊开曙前妻邬金华,将绑定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减持额度。
另需关注的是,对于违规减持,当前监管机构亦重拳出击。9月中旬,证监会通报了某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股票案,拟依法没收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违法所得,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证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让敢于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付出沉痛代价。
相信随着持续扎紧制度“篱笆”,加强监管和惩戒力度,“离婚式减持”将越来越无空可钻。
笔者认为,离婚是公民的权利,随着离婚诉讼案的推进,上海沪工及相关股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对股份锁定、减持作好安排和说明,以方便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减少股价波动和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甚至,双方如若暂无减持计划,不妨更大气一些,可以承诺离婚后半年、一年内甚至更长时间不减持,给投资者一颗“定心丸”,以更好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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