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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累计 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执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邦明科兴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邦明创投”)持有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04,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0406%减少至6.0289%。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邦明创投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据悉邦明创投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0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已减持1,046,341股,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达到1.0117%,持股比例由7.0406%下降到6.0289%。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2、因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邦明创投的减持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邦明创投于2023年10月12日之前的权益变动明细按照转增前总股本计算填列,于2023年10月12日之后的权益变动明细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5、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在邦明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的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为按照转增前总股本计算填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执行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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