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209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郭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孙俊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11人,出席9人,监事刘涛先生、张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书瑶、李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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