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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22日实施完毕,实施的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48,563,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5.69元/股调整为15.39元/股。

  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导致其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由415名调整为407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4,947,579股调整为14,795,176股。

  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公司形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授予总量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7,579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760,423股的2.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95,176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563,082股的1.9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二、激励对象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15人,具体包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核心骨干。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07人,具体包括: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核心骨干。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四、授予价格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69元/股。

  修订后: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5.39元/股(公司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调整后的价格)。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五、会计处理

  修订前: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4,947,579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23,183.70万元(按照2023年2月8日收盘价为31.20元/股测算),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假设授予日为2023年4月底,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修订后: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14,795,176股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7,501.15万元(按照2023年10月20日收盘价为20.46元/股测算),该总摊销费用将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假设授予日为2023年11月中旬,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6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7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1日及2023年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议案2、议案3、议案4,股东中属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应当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所有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谢青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上午9:15至2023年11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列表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2、利润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列报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7,579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760,423股的2.00%。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省国资委《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公司”)于2023年9月以自有资金2.76亿元收购江苏红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红光”)54%的股权。江苏红光于2023年10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明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2023年8月,公司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郑明钗先生及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永庆先生、肖梅女士、梁发先生、谢守冬先生、张耿城先生、郑少娟女士)承诺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工业炸药许可产能1000吨,公司产能提升至49.8万吨,具体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增城生产点调剂出6,000吨产能转移至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民爆”);韶关生产点转移500万发电子雷管产能至兴安民爆。

  (2)2023年8月,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罗化民爆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合并,获得安全生产司批复新增1000吨混装产能。上述新增产能已于2023年9月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2023年1-9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212.9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83,961.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831.26万元(含利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晓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郑炳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晓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9:30于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导致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对2023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以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2023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其他未修订部分,仍然有效并继续执行。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23年股权激励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获得省国资委的批复,因此,拟将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相关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0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84,6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8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回购价格的调整是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大会的授权作出的调整,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锁期内,因3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34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48,563,082股变更为 748,477,048股。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等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34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的修订是公司根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修订后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激励对象名单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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