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长高赫男先生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刘磊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刘磊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 真:0535-8886708
电子邮箱:liulei@xingmin.com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
简历
刘磊: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投资学硕士,中共党员。2023年8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广州兴森快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研发设计部负责设计电路板、客服中心负责营销等工作;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深圳市广宁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在市场部负责营销、董办负责推动公司上市等工作;2013年5月至2023年10月先后就职于兴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对公客户经理、兴业银行深圳分行金融市场部投资经理,投资银行部固定收益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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