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8,673,994股,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10月27日)起36个月。

  2、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号),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971,105股,并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29,711,044股,其中限售股395,953,75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757,28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8,673,9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00%,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10月27日)起36个月。

  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股份将于2023年10月27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所适用的新增股份(即公司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所持有的新增股份,包含通过增资扩股和股份受让方式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企业/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若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公司股东国材股权投资基金(济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天岳先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岳先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8,673,9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00%,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2020年10月27日)起36个月。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10月27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上表中股东名称如有与《上市公告书》不一致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登记的名称为准。

  4、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