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长兴鼎爱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盐城鼎爱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1)。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97,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48元/股,最低价为28.1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9,149,231.3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慧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5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10月3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mkj@aimatec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4日发布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剑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春彦先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慧女士
独立董事:马军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10月31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至10月30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mkj@aimatech.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春彦、李新、马群博
电话:022-5959 6888
邮箱:amkj@aima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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