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西部”)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0月24日起增加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为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1000增强ETF,基金代码:159677)、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虚拟现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VRETF,基金代码:159786)、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新经济ETF,基金代码:159822)、银华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食品ETF,基金代码:159862)、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小盘价值ETF,基金代码:159990)、银华中证内地地产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房地产ETF,基金代码:159768)、银华中证消费电子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消费电子龙头ETF,基金代码:159769)、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医药ETF,基金代码:159776)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10月24日起增加东兴证券为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消费ETF,基金代码:159735)、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通医药ETF,基金代码:159776)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3年第3季度报告的基金:
以上基金2023年第3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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