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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 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74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清海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经部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二)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可转债质押情况如下: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清海先生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所持可转债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R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1号》决定,公司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共申请免税金额41,999.98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司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共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54,897.41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股东郭清海为公司董事长,其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故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9,180,000 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因期满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1、总经理:陈光明

  2、副总经理:林凯雄、朱少芬

  3、财务总监:郑小毅

  4、董事会秘书:朱少芬

  5、证券事务代表:林煜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三年,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详见2023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7,6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0.4999%。

  具体详见2023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首发募投项目取得工程完工证明书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年产2.3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取得广东质安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工程完工证明书,目前厂房已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施工内容,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达到合格标准。

  (四)现金管理

  报告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郭清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小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清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小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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