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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各董事及高管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9.10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方案,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十届六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保证金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资金周转结算需要,同意公司以保证金(或定期存款、定期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质押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授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开展相关质押业务,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召开的有关内容具体详见2023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建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3-04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4日

  至2023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2023 年10月23日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10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13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 8: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联系电话:0591-83367773,传真:0591-87110973。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发出,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卓志贤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9.10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公司拟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9.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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