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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0日收到单独持有公司29.61% 股份的股东张锦红先生向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收到提案后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的情况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提名胡英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胡英英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故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子议案1.03《选举胡英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另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张锦红先生《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丁炜超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故公司董事会作为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增加议案1.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子议案 1.03《选举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王俊民先生、宋远方先生、孙茂竹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补选后公司董事会由李森先生、郑凯先生、丁炜超先生,张锦红先生,张新宇先生,张军先生,陈莫先生共7名董事组成。

  二、 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可能发生变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委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拟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各专委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郑凯先生(主席)、李森先生、丁炜超先生

  战略委员会:张锦红先生(主席)、丁炜超先生、张军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炜超先生(主席)、张锦红先生、郑凯先生

  提名委员会:李森先生(主席)、丁炜超先生、张新宇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郑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会专委会委员调整将在李森先生、郑凯先生、丁炜超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通过后正式生效。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简历:

  郑凯先生:1979 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会计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17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联合导师,华东理工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森先生: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2004年8月至2017年5月,历任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作,高级工程师;2017年5月-2021年7月,从事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任专业副总;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任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8月至今,任北京望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丁炜超先生: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惠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21 年7 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炜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121              证券简称:卓然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张锦红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61%股份的股东张锦红,在2023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作为单独持有公司29.61%股份的股东,张锦红先生提请选举丁炜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提请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候选人简历:

  丁炜超?先生: 198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 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博士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惠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进入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21 年7 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4、 取消议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原独立董事候选人胡英英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需变更独立董事候选人,故取消原选举胡英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0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新路 268 弄 3 号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年11月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10月 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 年10月 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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