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授予方案的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涉及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48元/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48元/股+0.04元/股*1年=2.52元/股。
截至2023年10月24日,鉴于2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和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离职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8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核实回购对象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确认依据充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6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8日公告了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通集团”)于2023年10月24日向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临时提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议将此议案增补至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截至本公告之日,联通集团持有本公司35.8%的股份。鉴于提案人身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提案程序合法,且拟增补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增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A.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政策、《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2023年10月24日,2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283.1万股和5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B.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结果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范围等情形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调动、死亡、退休等情况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1回购。因此,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48元/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48元/股+0.04元/股*1年=2.52元/股。
1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1.5%,详见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125838/125888/2968982/index.html。
C.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41.1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7%。上述股份来源于2022年11月16日登记完成的本公司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
D.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3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248万元。
(2)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10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上午9点整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或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报备文件:联通集团《关于增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上表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名册的前十大股东信息。
2.2021年3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13,314,385股。回购账户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今年以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在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同时,统筹当期经营和长远发展,业绩表现稳中有进,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核心功能不断增强。
2023年首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人民币2,816.9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6.7%,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2,525.2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5.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75.8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10.9%。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606.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24.0%,比去年同期提升1.8pp。EBITDA1为人民币786.7亿元,比去年同期提升2.7%。
面对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来的深刻变革和广阔空间,公司坚定不移推进创新转型,积极储备核心能力,超前布局重点领域,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坚持量质构效协调发展,不断深化业务融合、市场融通、能力融智,基础业务稳盘托底效应更加突出。移动用户规模达到3.32亿户,移动用户净增达到967万户,推动公司移动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307.0亿元,同比增长2.6%,移动ARPU达到44.3元;固网宽带用户达到1.11亿户,年内净增用户突破783万户。宽带接入及应用收入同比增长8.7%达到人民币460.4亿元,宽带综合ARPU2达到47.9元,用户价值稳中有升。
公司紧抓经济社会数字化变革的重要机遇,着力推动技术创新、产业赋能和生态共建,联通云、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化应用等创新业务蓬勃发展,为数字经济输出新动能。持续丰富云资源储备,全面满足客户全场景上云需求,支撑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积极参与央企数字化转型,“联通云”保持良好增长,实现收入367.0亿元,较去年同期提升36.6%。加速推进人机物泛在互联,以格物平台赋能行业突破,面向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打造行业解决方案,物联网终端连接数达到4.67亿个,推动物联网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75.2亿元,同比增幅达到21.9%。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导向,深耕数字政府、数字金融、智慧文旅、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聚焦场景需求丰富重点行业应用,助力数字社会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大数据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40.7亿元,同比增幅达到46.7%。持续创造数智生活和智能家庭应用新供给,个人数智生活、联通智家业务3主要产品付费用户达到近2亿户,年内净增近6,000万户。聚焦垂直行业,锤炼专精特新能力,5G虚拟专网服务客户数达到6,897家,较去年底增长超过3,000家。
公司着力加强新型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宽带、政企、算力网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数字底座,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网络基础更加坚实。积极拥抱数字经济的广阔蓝海,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年内授权专利数量达到1,888个,同比提升38.2%,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快,扎实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取得新成效。
2023年是中国联通向数字科技创新企业转型升级的攻坚之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践行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战略部署,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股东、客户及社会创造更大价值,以中国联通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1. 反映了加回财务费用、所得税、营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以及减去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营业外净收益、其他收益的净利润。由于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为,对于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 有助于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但它并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并无统一定义,故未必可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指标作比较。
2.宽带综合ARPU=宽带接入及应用月均收入/宽带平均用户数
3.个人数智生活产品主要包含视频彩铃、联通助理、联通云盘;联通智家产品主要包含联通组网、联通超清、联通看家、联通智能固话。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总裁:陈忠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五、 下属公司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批准后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5亿元。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2023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成员单位的金融业务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公司对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自董事会批准后1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任意时点担保余额不超5亿元。财务公司在授权额度内,根据联通运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具体业务需求和实际经营情况,为其开具非融资类保函,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2日和2023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和《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共110笔,担保金额共合计人民币124,669,032.00元,期间担保余额均未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
1、上述非融资性担保金额为发生额。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5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16日经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德勤华永发送的《关于变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吴无逸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邓康女士为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吴无逸先生及邓康女士工作调整原因,德勤华永拟将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由吴无逸先生变更为添天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由邓康女士变更为马燕梅女士。
二、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添天先生,自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加入德勤华永,2015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添天先生近三年参与了三家上市公司的审计相关工作。添天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燕梅女士,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燕梅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燕梅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添天先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燕梅女士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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