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4日15:00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青羊工业总部基地C区10栋9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刘随阳董事长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万琳君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朱建新先生、副总经理汪邦明先生、副总经理邱林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恳先生)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4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麟先生、舒明杰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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