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国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学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学海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6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战新刚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监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传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6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培翔、谭博学、肖海龙、芮鹏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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