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3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湖嘉禾”)与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He Fu”)签署《关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青龙湖嘉禾拟通过其在境外设立的SPV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He Fu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6,572,483,000股股份,约占联合能源总股本的25%。2023年5月23日,青龙湖嘉禾与He Fu就联合能源股权收购事项签署《关于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3年5月26日和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进展情况
青龙湖嘉禾于近日收到北京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1100202300633号),本次收购涉及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已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收购尚须完成国家发改部门核准/备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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