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西菱动力”)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简称“动力部件”)、成都鑫三合机电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鑫三合”)、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新动能”)、芜湖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芜湖新动能”)及芜湖西菱电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芜湖电磁机电”)融资提供担保,授权担保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0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9,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0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16,000万元,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任意一时点担保金额不超过授权担保总额。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办理融资担保具体事宜,期限为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9年05月22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兴业七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魏永春
注册资本:47,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动力部件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二)成都鑫三合机电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北五路267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电技术开发;机械零部件、模具、机电设备、电子元器件、夹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锅炉及辅助设备、飞机零部件、航空器用发动机的研发、制造、销售、维修、检测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鑫三合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三)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大安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涡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菱新动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动力部件的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四)芜湖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3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经济开发区灵鸢路8号
法定代表人:魏永春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芜湖新动能系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四)芜湖西菱电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3年7月14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8号
法定代表人:魏永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芜湖电磁机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动力部件的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子公司签订正式的担保合同,待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子公司筹措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支持,融资担保规模与子公司业务发展、偿债能力相匹配,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4,041.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2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子公司筹措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支持,融资担保规模与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不存在重大担保风险,有利于促进子公司各项业务的良性发展,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签字):吴传华 赵勇 贺立龙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29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唐卓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融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公司债务融资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保障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债务融资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28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晓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务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升公司资金保障水平,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融资品种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业务、票据池、商票保贴、商票保兑、国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各品种在授权额度内可调剂使用,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与金融机构办理融资具体事宜,期限为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先生及喻英莲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办理担保具体事宜,期限为自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魏晓林及魏永春先生回避该事项表决。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3-127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5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5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8-87078355
传真:028-87072857
电子邮箱:Yanghao@xlqp.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98号
邮政编码:610073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733”
2、投票简称为“西菱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1月14日16:00之前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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