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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或“本解释”),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3年7-9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同比减少导致水电自发电量同比减少,水电发电量92,026.5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8.48%;火电自发电量64,917.00万千瓦时,同比增加35.70%。2023年1-9月累计实现发电量449,475.08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0.98%;实现财务售电量618,653.65万千瓦时,同比减少3.91%;实现营业收入1,475,645.24万元,同比增加3.20%,其中电力销售收入285,138.46万元,油品业务销售收入1,185,401.35万元。实现净利润7,082.72万元,上年同期为-6,838.18万元;每股收益0.0147元,上年同期为-0.0952元;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69%。

  影响公司2023年1-9月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3年1-9月实现毛利73,690.91万元,同比减少29,213.98万元。其中:

  (1)水力发电板块:2023年1-9月公司各水电厂流域来水同比减少,水力自发电量25.5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8.30亿千瓦时,水力发电板块毛利25,556.84万元,同比减少16,931.96万元;

  (2)电网板块:因自发电量减少,购电成本增加,供电毛利31,627.09万元,同比减少1,190.60万元。

  (3)火力发电板块:第三季度受市场煤价下行因素的影响,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第三季度燃煤均价较上年同期下降,及受市场交易电价增加的影响,1-9月毛利同比增加1,152.08万元。

  (4)油品板块:受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油品业务利差较去年同期减少,本期实现毛利22,939.60万元,同比减少5,903.26万元。

  (5)其他:其他业务毛利同比减少6,340.24万元。主要一是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本期房屋出售减少,毛利减少3,861.50万元;二是控股子公司广东佰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佰昌公司”)电力设备销售收入及技术服务收入减少,毛利减少1,895.83万元。

  2、2023年1-9月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同比增加利润2,191.86万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上期房屋出售发生土地增值税1,878.50万元,本期为58.71万元,同比减少1,819.79万元。

  3、2023年1-9月销售费用同比增加,同比减少利润4,290.42万元,主要是油品业务仓储费、职工薪酬、装卸费增加。

  4、2023年1-9月财务费用同比减少,同比增加利润3,673.45万元。主要本期融资规模以及平均融资成本下降。

  5、2023年1-9月管理费用同比减少,同比增加利润2,694.68万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筑邦”)上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重分类,原计入管理费用的部分折旧调至销售费用和制造费用,以及油品企业部分固定资产提完折旧。

  6、2023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同比增加利润2.181.46万元,主要一是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盛石化”或“永盛公司”或“广西永盛”)和恒润筑邦本期收回应收款项,坏账转回4,194.50万元,同比增加利润3,721.12万元;二是母公司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25.56万元,上年同期转回1,051.29万元,同比减少利润1,076.85万元。

  7、2023年1-9月所得税费用增加,同比减少利润5,615.44万元。主要是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对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增加。

  8、2023年1-9月非经营性损益增加,同比增加利润42,479.43万元(不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主要一是国海证券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9,030.61万元,上期为-19,867.34万元,同比增加28,897.95万元;二是环球新材股票价值变动影响,其价值变动本期202.82万元,上期为-24,635.90万元,同比增加24,838.72万元;三是上期公司处置桂林银行股权收益8,720.25万元,本期无;四是其他收益同比减少2,830.42万元,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本期获得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2,489.13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824号),公司及时披露并回复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按要求及时披露了两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详见2023年7月8日、7月22日、7月28日、8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八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万元。公司已与农业银行贺州八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详见2023年7月2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渝05民终3723号],公司世纪之光诉讼案件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详见2023年7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3]590号),将公司八步仁义风电场、平桂茶盘源风电场列入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详见2023年8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六)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桂民申3364号),公司与广翰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定驳回李华昌的再审申请(详见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七)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并收取现金的方式,将持有的永盛石化2%股权转让给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投产服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广投产服集团将持有永盛石化2%股权(详见2023年9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相关议案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八)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向广投石化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永盛石化需按时偿还所欠公司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为保证借款如期偿还,永盛石化拟向其股东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10亿元,借款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一年。报告期内,永盛石化已偿还完毕所欠公司款项(详见2023年9月11日、9月2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九)报告期内,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雷雨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23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十)报告期内,公司八步上程风电场、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获得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详见2023年9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十一)2023年1-9月公司(含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累计归还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342,518.00万元,并向金融机构借款人民币400,218.00万元。1-6月借款明细已在公司季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7-9月借款明细具体如下:

  1、公司与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与工商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万元,期限三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00万元,期限五年,用于广投贺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

  4、公司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8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5、2021年公司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23年7-9月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十三年,用于建设合面狮水力发电厂技术改造项目。

  6、公司子公司佰昌公司与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0 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公司子公司佰昌公司与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公司子公司佰昌公司与华兴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18.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公司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农业银行贺州八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期限三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公司子公司永盛公司与华夏银行五象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公司子公司永盛公司与桂林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5,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庞厚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洪湖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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