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3-07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间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8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新增了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8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60,894.51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10%。
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为167,834.9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60%。连续十二个月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二《已披露连续十二个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二、控股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因目前有部分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部分控股子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具体信息如下:
(一)失信被执行人:上海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粤19民终9460号
立案时间:2023年7月3日
案号:(2023)粤1972执12191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盛雄激光先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事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执行金额:900,000.00元
(二)失信被执行人:江西安缔诺科技有限公司
1、执行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粤19民终9460号
立案时间:2023年7月3日
案号:(2023)粤1972执12191号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盛雄激光先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涉案事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执行金额:900,000.00元
2、执行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赣072民初1720号
立案时间:2023年7月13日
案号:(2023)赣0722执1955号
申请执行人:信丰县朗星图文印刷中心
涉案事由:买卖合同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执行金额:4,430.00元
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自2023年8月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由前述的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导致被冻结银行账户新增26个(其中:基本户2个、一般户24个),新增冻结金额折合人民币为3,347.70万元。
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由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导致被冻结银行账户累计104个(其中:基本户10个、一般户94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累计折合人民币为18,292.62万元(其中:美元364.97万元、港币479.68万元、日元13.15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3%,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净资产的5.90%,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8.00%,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11.31%,公司累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占已开立银行账户总数比例不超过40%。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督促并协助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借新还旧、部分偿还等方式;同时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等方式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相关银行贷款逾期事项。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积极协商相关资金问题,积极应对因合同纠纷和票据追索引发的诉讼、仲裁事项。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正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3.上述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出现被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形,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仍在持续开展,仍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相关日常结算、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工资发放、货款结算及税费缴付均保持正常,因而公司能保持正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因部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持有子公司的部分股权出现被冻结的情形,涉及的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或处于与债权人的调解阶段,未进入司法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仍在持续开展。
因此,目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7.7条规定的情形,亦暂不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风险。
4. 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后续不排除出现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数量及金额逐渐增加,将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等造成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可能导致公司发生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情形的风险。
5. 公司将根据银行债务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YPERLINK “http://www.cninfo.com.cn“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2. 已披露连续十二个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以上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
附件二:已披露连续十二月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注:以上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单项涉案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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