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洪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黄洪伟、陈鑫、曾令宇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00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8人调整为21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6.6649万股调整为1,198.6649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黄洪伟、陈鑫、曾令宇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为479.4660万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合计211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黄洪伟、陈鑫、曾令宇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认为,提名黄洪伟先生、陈鑫先生、曾令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详见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5.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洪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曾令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董事认为,提名敖静涛先生、张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6.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敖静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6)。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集芯”)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及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0,000.00元。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P=9.15-0.25=8.90元/股。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已取得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2023年11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集芯”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00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00万股,本次作废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18人调整为21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6.6649万股调整为1,198.664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0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2023年11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79.466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6.6649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2,000.0000万股的2.87%,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9.9000万股,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2,000.0000万股的0.57%。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8.90元/股(经权益分派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为8.40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合计21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人数合计143人,为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敖静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1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上述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一致表决通过上述议案,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及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本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均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18名,其中7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归属479.46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466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11月15日
(二)归属数量:479.4660万股
(三)归属人数:211人
(四)授予价格:8.90元/股(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首次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表仅包括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情况未纳入统计。
2、上述可归属数量根据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比例计算确定,经计算所得的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曾令宇先生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归属的21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英集芯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将于2023年11月15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其他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林丽萍女士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林丽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版图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版图设计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丽萍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9.15元/股调整为8.9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0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11名激励对象归属479.466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刘奕奕先生、胡仑杰先生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人为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洪伟先生、陈鑫先生、曾令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敖静涛先生、张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其中敖静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同意提名刘奕奕先生、胡仑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非职工监事任期以通过公司2023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其成为公司监事并审议通过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二届临时股东大会相应修改的《公司章程》为生效前提,任期自前述生效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本次换届后,第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陆邦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陆邦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对陆邦瑞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洪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3年4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陈鑫: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4月至2013年4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和项目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产品线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曾令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7月至2013年4月,任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版图设计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深圳市鑫恒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版图设计工程师;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IC研发部副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敖静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珠海市审计局、珠海市审计师事务所分所所长、审计部经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珠海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合伙人;2007年9月至今,任珠海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奕奕: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名“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任广发期货有限公司研究员;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广东越华能源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员;2016年3月至今,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仑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起任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2015年起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风控经理;2018年起至今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项目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3-056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
至2023年1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5、6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因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会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若股东是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
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湾一号港7栋3层
邮编:519080
联系电话:0756-3393868
传真:0756-3393801
邮箱:zqb@injoinic.com
联系人:徐朋、吴任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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