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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和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兼总裁陈忠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国联通(怀来)大数据创新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中国联通智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长期激励与约束计划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其他参会人员。所有参会人员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知悉会议审议事项和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联通大厦A2001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结合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翀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联通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长期激励与约束计划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41.1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48元/股和2.52元/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提案,并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2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03号),原则同意中国联通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各下属单位公告栏等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5、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6、2022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授予名单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2年10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9、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登记完成,授予7,705名激励对象83,83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日;授予价格为2.48元人民币/股。

  12、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达成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政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2023年10月24日,2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283.1万股和58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事由及结果

  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范围等情形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调动、死亡、退休等情况时,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1回购。因此,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48元/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回购的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48元/股+0.04元/股*1年=2.52元/股。

  1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为1.5%,详见http://www.pbc.gov.cn/zhengcehuobisi/125207/125213/125440/125838/125888/2968982/index.html。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41.1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7%。上述股份来源于2022年11月16日登记完成的本公司第二期授予限制性股票。

  (四)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3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248万元。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截至2023年10月24日,鉴于2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和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政策、《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8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3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1.1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3年10月24日,鉴于28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和6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已不属于激励范围,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48元/股回购注销28名因主动离职、辞退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283.1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合计2.52元/股)回购注销6名因组织调动、死亡、退休等原因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合计58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涉及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审核意见。

  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23-05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份运营数据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建设,奋楫数字经济主航道,扬帆数字经济新未来。

  现将截至2023年9月份的运营情况公布如下:

  

  注:1.“大联接”用户累计到达数=移动出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宽带用户累计到达数+固网本地电话用户累计到达数+物联网终端连接累计到达数+组网专线用户累计到达数。

  2. 5G行业虚拟专网是指基于5G公网向行业用户提供的能满足其业务及安全需求的高质量专用虚拟网络,是为行业用户提供差异化、可部分自主运营等网络服务的核心载体。5G行业虚拟专网作为政府部门《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重要指标,已成为垂直行业推动5G创新应用、拓展生产效能、提速数字化转型的新引擎。

  3. 智慧客服客户问题解决率=评价解决满意量/服务后评价量*100%;智慧客服智能服务占比=智能服务解决量/服务总量。

  4. 上述表格提及专利的持有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专利可由本公司使用。

  本公司谨此提醒投资者,以上运营数据为内部统计数据,存在与公司定期报告呈现的数字出现差异的可能,并不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地信赖或使用以上数据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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