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5.16元/股调整为44.4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50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05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办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3-059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805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6,100.00万股的0.22%。其中首次授予8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2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44.43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根据岗位职责及激励需求不同,在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权激励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对归属安排做出了差异化设置,以提高本激励计划的针对性和精准度。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公司对两类激励对象分别置了不同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2)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分别对应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达标、未达标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0,47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264,990股增加至461,515,460股
9、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7人调整为125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拟获授股数将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的119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14,2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4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结果为“不达标”,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3,234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17,434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6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8,50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金山办公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45.16元/股。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金山办公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44.43元/股。
(五)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29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符合归属条件情况说明如下:
综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名,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05股。
因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合计8,500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05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4月29日。
2、归属数量:2,805股。
3、归属人数: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44.4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的其余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归属数量为2,805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5、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0,47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61,264,990股增加至461,515,460股。
9、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1,515,4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96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6,726,294.77元。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5.16-0.72961=44.43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5.16元/股调整为44.43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30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036万元,同比增长16.9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9,327万元,同比增长9.8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86,042万元,同比增长29.85%。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822万元,同比增长9.4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9,395万元,同比增长0.1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8,425万元,同比增长13.36%。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更新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为5.89亿,同比增长1.90%。其中WPS Office PC版月度活跃设备数2.59亿,同比增长8.82%;移动版月度活跃设备数3.27亿,同比下降2.68%。
注:主要产品月度活跃设备数定义为WPS Office及金山词霸各端活跃数合并,不包含金山文档等产品数据。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研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晶晶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准则解释的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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