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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5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振石集团(香港)和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石”)持有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788,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前期,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详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目前,减持期间已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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