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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四、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此常胜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务。现结合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董事会补选窦红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赵引贵(召集人)、王文利、窦红平。

  五、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附:窦红平先生简历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窦红平先生简历

  窦红平先生,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徐庄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龙东煤矿矿长、孔庄煤矿矿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泰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窦红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经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修订和制定以下公司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次修订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制定情况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有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二、电力产品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属江苏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897元/千瓦时(含税);所属河南地区的控股电力公司平均上网电价为0.4570元/千瓦时(含税)。

  以上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煤业”)、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 、张家港华兴长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长城”)、山西康伟银宇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宇煤业”)。

  ●本季度担保金额:本季度担保金额合计101,409.51万元,主要为到期续保,被担保方为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其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847,917.55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159,075.98万元(其中:公司内部担保累计金额为1,741,629.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17,446.98万元)。

  ●审议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3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4,2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相关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2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384,800万元的担保总额;经公司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2023年度相互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1,854,200万元的担保总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注:1.序号1~2项担保业务为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序号3~12项为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办理。

  2. 序号1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浙江华衍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衍”),调入方为华强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3,169.2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浙江华衍的担保金额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对调入方华强煤业的担保金额为5,695.9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浙江华衍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830.80万元,对调入方华强煤业的担保金额为8,865.16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3. 序号2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浙江华衍,调入方为森达源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3,010.31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浙江华衍的担保金额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6,830.80万元,对调入方森达源煤业的担保金额为16,886.23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浙江华衍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820.49万元,对调入方森达源煤业的担保金额为19,896.54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4.序号11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张家港华兴电力,调入方为张家港华兴长城,本次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张家港华兴电力的担保金额82,279.03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8,247.50万元,对调入方张家港华兴长城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5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张家港华兴电力的担保金额为82,279.03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33,747.50万元,对调入方张家港华兴长城的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5.序号12项担保业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调出方为江苏华兴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热力”),调入方为银宇煤业,本次担保额度为80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前对调出方华兴热力的担保金额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对调入方银宇煤业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额度调剂后对调出方华兴热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8,200万元,对调入方银宇煤业的担保金额为8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强煤业基本情况

  华强煤业,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两渡镇小和平村,法定代表人:刘庆宁,注册资本:15,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煤炭批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华强煤业资产总额63,343.51万元,负债总额25,336.57万元,净资产38,006.94万元,资产负债率40.00%;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1,086.42万元,净利润20,930.85万元(未经审计)。

  2.森达源煤业基本情况

  森达源煤业,注册地址:长治市沁源县王陶乡王陶村,法定代表人:卢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森达源煤业资产总额202,372.31万元,负债总额70,535.29万元,净资产131,837.02万元,资产负债率34.85%;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7,404.20万元,净利润20,434.86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271,25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污泥处理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1,312,345.71万元,负债总额1,200,149.64万元,净资产112,196.07万元,资产负债率91.45%;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8,204.58万元,净利润17,322.19万元(未经审计)。

  4.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赵凯,注册资本:8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燃气经营;餐厨垃圾处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419,830.73万元,负债总额244,184.27万元,净资产175,646.46万元,资产负债率58.16%;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6,019.75万元,净利润9,399.33万元(未经审计)。

  5.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506,4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1,965,593.63万元,负债总额1,290,901.92万元,净资产674,691.71万元,资产负债率65.67%;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1,252.87万元,净利润124,828.60万元(未经审计)。

  6.张家港华兴长城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长城,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253号,法定代表人:赵凯,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燃气经营;管道燃气基础设施建设;管道供气配套项目建设;天然气项目的投资;天然气发电项目的运营、维护;售电业务;蒸汽、热水(非饮用水)供应销售;电力技术咨询及相关服务。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张家港华兴长城资产总额12,793.93万元,负债总额9,662.07万元,净资产3,131.86万元,资产负债率75.52%;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690.57万元,净利润849.90万元(未经审计)。

  7.银宇煤业基本情况

  银宇煤业,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梭峪乡白家沟,法定代表人:章忠良,注册资本:5,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2023年9月末,银宇煤业资产总额84,066.58万元,负债总额74,139.59万元,净资产9,926.99万元,资产负债率88.19%;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308.20万元,净利润5,376.87万元(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的主要内容

  1.华强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华强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国际租赁”)办理金额为3,169.20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中煤国际租赁指定相关方提供反担保。

  2.森达源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森达源煤业在中煤国际租赁办理金额为3,010.31万元、期限3年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中煤国际租赁指定相关方提供反担保。

  3.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办理金额为17,8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张家港沙洲电力80%股权和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4.张家港华兴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办理金额为14,1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江苏华晨电力持有的张家港沙洲电力80%股权和张家港华兴电力50%股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5.裕中能源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裕中能源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办理金额为7,2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6.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为8,65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3.24%电费收益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7.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11,245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30%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8.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12,975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13.76%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9.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10,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一期发电机组13.76%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发电机组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提供顺位抵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0.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办理金额为3,46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

  11.张家港华兴长城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华兴长城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办理金额为9,000万元、期限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以张家港华兴长城拥有可供出质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持有的张家港华兴长城51%股权、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35%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张家港华兴电力拥有可供抵押的天然气管道资产提供抵押。

  12.银宇煤业在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银宇煤业在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金额为800万元、期限3年的流动资金借款,由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金额为847,917.55万元(均为公司内部担保)。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2,159,075.98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290,981.08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95,734.83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54,913.09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2,749.58万元;公司对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14,69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5%、总资产的20.79%,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含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总金额为1,686,715.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32%、总资产的16.24%;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102,749.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总资产的0.99%。

  五、公告附件

  1.董事长批准文件;

  2.华强煤业、森达源煤业、张家港沙洲电力、张家港华兴电力、裕中能源、张家港华兴长城、银宇煤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相关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同时解释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据此,公司相应调整了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相关科目数据及利润表上年同期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储能转型发展

  一是上下游储能项目如期开工,有序推进生产线建设。在上游钒矿选冶项目上,公司所属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6,000吨/年高纯五氧化二钒选冶生产线(一期3,000吨/年)已于2023年6月底如期开工建设,8月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9月实现办公楼封顶,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投产。在下游钒电池生产项目上,公司所属张家港德泰储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MW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制造基地(一期300MW)已于2023年6月底如期开工建设,9月完成桩基工程、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下半年投产,其中:1MW试验生产线已安装调试完成,具备定型试生产能力。

  二是不断获取优质钒矿资源,上游领域资源优势凸显。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并购取得了龙岭钒矿采矿权,增加了平均品位0.93%、评审确认134.74万吨的五氧化二钒资源量,进一步加大了公司在优质钒矿资源上的优势,提升了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优质五氧化二钒资源量达158.89万吨(含可拓展资源量及评审资源量),公司在全钒液流电池领域具有突出的上游资源优势。

  三是发挥储能研究院引领优势,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公司所属德泰储能研究院已于2023年6月底正式揭牌运行,聘请了长沙理工大学贾传坤教授为储能研究院院长,通过引进国际国内高层次、高水平储能专业技术人才,极大提升了公司在储能装备研发、电池生产与集成等方面的科研能力,并为公司后续研发人才培养、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等方面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积极寻求与国际领先的新加坡国立大学全钒液流储能科研团队合作,确保公司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二)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所拥有的优质焦煤供应商、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煤电互补经营和安全管理等优势,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不断增长,发展持续向好。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原煤产量954.0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5.67%,销量959.42万吨(其中:对外销售553.94万吨、内部销售405.4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7.68%;洗精煤产量247.85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63%,销量244.02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2.35%;煤炭贸易量28.4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45.16%;发电量283.0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0.57%,售电量268.1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加0.45%。

  2023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9.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1%。上述净利润指标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业务产销量同比增加,电力业务动力煤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

  1.煤炭业务

  一是加大生产系统安全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公司所属煤炭企业大力加强安全管控,对各煤矿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根据所属煤矿不同情况,加大安全投入,对供电系统、灭火系统、防治水监测系统、通风系统及运输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是强化集约化生产及满选优配,不断实现降本增效。公司所属煤炭企业通过统筹整合优化各项生产要素及综采工作面无缝接续,强化集约化生产提高单产单进水平,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结合煤质互补性及煤种价格差,紧紧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深化实施“满选优配”战略,全力提升煤炭产品价值,确保效益最大化。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通过原煤配洗、精煤配售以及中煤回洗、煤泥再浮共计增效约1亿元。

  三是创新销售模式,优化客户结构。公司结合煤炭市场形势,不断调整创新销售模式,确保产销平衡及资金回笼,采取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策略,线上销售保证产品高溢价创收能力,线下销售保证运量稳定及资金需求,并及时调整网上竞拍制度和销售价格,适时增加竞拍煤种。同时,充分发挥优质焦煤产品特性,全力拓展终端钢焦战略大客户,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充分实现效益最大化。

  四是加快推进海则滩煤矿建设,争取早日投产。公司对拥有高热值、高储量优质化工煤和动力煤资源的海则滩煤矿项目全面谋划、全力组织,按预定计划快速推进建设进度。该项目四条立井井筒于2023年6月完成冻结孔打钻工程并实现开机冻结,7月井筒正式开挖,截止目前累计完成掘进进尺1,128.70米。项目计划于2024年二季度完成一期工程建设,2026年三季度具备出煤条件,2027年实现达产。后续项目投产后将极大提升公司在煤炭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电力业务

  一是积极提升深度调峰能力,增加电力辅助服务收益。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根据电网调度要求,主动适应电网形势,积极参与机组深度调峰及辅助调频市场,为区域电网新能源消纳、优化电源结构、有效缓解电网低谷调峰困难做出积极贡献。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所属燃煤机组完成深度调峰电量8.65亿千瓦时,获得调峰补偿收入约1.64亿元,电网辅助调频服务收入约1,200万元;燃气机组积极参与电网辅助服务,获得补偿收入约1,600万元。

  二是通过合理掺烧经济煤种,多渠道多方式降本增效。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积极开展各类经济煤种掺烧工作,在保障机组安全运行前提下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2023年前三季度,共完成各类经济煤种掺烧447万吨,有效降低了煤炭采购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公司所属电力企业通过优化机组运行,减少碳排放,合计取得2021-2022年度碳排放盈余79.83万吨,按现阶段碳交易价格测算可增加碳资产收益约5,200万元。

  三是加大供热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增效空间。公司所属电力企业通过管网建设和改造,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其中: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进行曲梁地区供热改造项目建设,项目投运后将释放70MW供热能力,供热面积达140万平方米;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已完成厂内外工业供汽管道建设,供汽量逐步增加;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盛虹供热管线建设,供热市场占比将进一步提升。2023年1-9月,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累计对外供热1,468.28万吉焦,较去年同期增加92.76万吉焦。

  3.石化业务

  一是加大技改力度,有效降本增效。公司所属石化企业完成了蒸汽供热分区隔离技术改造,有效解决了蒸汽浪费、锅炉启动时间长、生产成本增加和现场操作困难等问题。同时,积极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及专家支持,完成浓盐水排放技术改造,实现了直排入海,进一步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

  二是严抓清罐作业,保障安全生产。针对多油种、短租期仓储模式下清罐频繁的现状,借鉴行业经验,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清罐工作方案,同时做好清罐与技改工作施工交叉作业统筹安排和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受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等风险管控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三是跟随市场变化,推进仓储招商。充分发挥多货种仓储经营优势,根据市场和客户变化情况,认真研究客户需求,及时调整招商策略,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确保业务及时衔接。同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维护老客户,确保客户资源不流失。

  (三)增资公司有关事项

  2023年2月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江苏华晨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晨”)对丹阳中鑫华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金额1,16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华晨持股38%、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8%、丹阳市公用事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报告期内,本次增资事项尚未完成。

  (四)注销公司有关事项

  2023年9月1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注销公司所属嵩县永泰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该公司尚未完成注销。

  (五)转让及收购资产有关事项

  1.2023年9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秦公石化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予江苏兰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价格3,9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股权转让已完成。

  2.2023年9月18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收购高攀与何文平合计持有的山东耀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3,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股权收购已完成。

  3.2023年9月25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同意公司所属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将其持有的华兴电力股份公司10%股权转让予南京迪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0,000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股权转让已完成。

  (六)关于合并报告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新收购的山东耀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将已转让的山东秦公石化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除上述变化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其他变化。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广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卞鹏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亚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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