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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035                         证券简称:楚天高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2017年10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0万元参与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成立于2017年9月,存续期5年,其中投资期2年、退出期3年,退出期内可延长存续期两次,每次一年。2022年8月,基金进行第一次延期,存续期至2023年9月止。报告期内,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基金进行第二次延期,存续期至2024年9月止。

  2.根据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以持有的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作价10,877.57万元和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报告期内,已完成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湖北楚天高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增至16,000万元并持有湖北楚照能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根据2023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出资1,000万元与关联方湖北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湖北楚道数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20%。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实缴出资1,000万元。

  4.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171号),因公司未及时就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事项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制定并实施了整改措施,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整改报告。

  5.根据2023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南公司”)与湖南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合资公司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湘公司”),并以楚湘公司为买受主体参与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收费权法拍,同时对豫南公司增资不超过3亿元,对楚湘公司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1)。2023年9月26日,楚湘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注册资本1亿元,豫南公司持有其55%股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2)。2023年10月8日,楚湘公司以12.15亿元成功竞得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BK68+500-K100+900)通行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3)。2023年10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豫01执1081号之十三),裁定“大广高速公路河南光山段(BK68+500-K100+900)通行费收费权及项下全部收益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河南楚湘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时转移”(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2023-05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豫南公司增资3亿元,并向楚湘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86亿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南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晶        会计机构负责人:成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3-060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23-061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10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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