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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锦城运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运业”)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府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持股51%,一级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现锦城运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单笔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被担保对象锦城运业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 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8月24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401号

  法定代表人:邓湘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校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

  

  与公司存在的关系:二级控股子公司

  信用评级:无外部信用评级

  锦城运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2年数据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锦城运业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拟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应主合同为“综合授信合同”,授信期限3年,其中借款年利率以具体借款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正式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锦城运业系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掌握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本次担保所涉及的其他自然人股东不参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因此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未设置反担保的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3,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3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3.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9日(周四)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李艺蕾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3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规定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元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雪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元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卫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雪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3-03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元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长运彭州锦城运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单笔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以银行借款合同为准,公司为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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