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26日起,降低申万菱信鑫享稳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申购费率、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和申购费率
相关费率调整如下:
二、 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 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销售服务费”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修改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托管协议》的修订如下:
1、对《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对《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中“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进行修订,原表述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调整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 重要提示
上述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降低销售服务费率和申购费率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其余修改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3年10月26日起生效。本公司届时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本公司将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swsmu.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更新,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代销机构,详情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2023年10月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开源证券”)办理下表所列基金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注:本公司旗下自建TA基金与中登(“中登”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简称)TA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以上基金产品的具体业务规则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 咨询方式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销售机构信息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swsmu.com)进行查询,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各基金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或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8588或021-962299)进行咨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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