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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永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永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35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3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秀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3-034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对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2023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相关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49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其中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1-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400.78万元;2023年1-9月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94.21万元,转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899.54万元,当期新增存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94.67万元。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应收票据,本公司评估无收回风险,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495.00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预计将减少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6.01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26.0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审查及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李明发   谭 青   张 金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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