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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2、利润表(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1000万股,授予价格为26.75元/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9月8日。具体情况请见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经济开发区西区辖区内投资新建“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本项目总投资初步预计约40亿元人民币(总投资额以实际为准);同意公司与无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原则,就本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签署《投资协议书》或补充协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本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具体情况请见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请见2023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 2023年3月28日,经公司公告,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28日起里城道基地将陆续停产,在停产期间,公司将妥善安置和分流员工,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处置,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恢复生产运营。截至报告期末,里城道基地主要生产工序石墨化工序尚未恢复生产。

  5、2023年,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相比2022年度继续保持增长,但增速已经有所放缓,锂离子电池行业已进入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与此同时,负极材料行业以石墨化为核心的一体化项目陆续投产,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市场竞争不断加大。在供需反转的大背景下,负极材料行业整体的开工率不高,下游客户需求提振速度较慢,库存压力较大,平均销售价格持续走低,销售量增速普遍放缓,整体的行业利润空间相比2022年度大幅压缩,甚至部分企业产品的利润空间已经压缩至接近成本线。公司也受到上述行业共同不利因素的影响,产品价格和毛利率下降,负极材料销售量增速放缓,整体上面临行业激烈的竞争形势。

  6、2021年7月及9月,宁德时代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支付8亿元货款给公司,用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产能建设和协议产品的供应,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该预付款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抵扣宁德时代应支付给公司的所有产品货款,直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宁德时代所有预付款的抵扣,预付款如有未完成抵扣之部分,公司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将剩余预付款返还给宁德时代。公司与宁德时代业务开展顺利,且公司资金较为宽裕,能够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完成预付款的抵扣和返还,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7、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昔阳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晋中市昔阳县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投资额约12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在土地平整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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