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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卓建荣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卓建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 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卓建荣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计划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卓建荣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划增持主体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氏家族成员,具体为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卓建荣先生和孙马宝玉女士,其中孙马宝玉女士与孙瑞鸿先生、孙孟慧女士系母子(女)关系,孙孟慧女士和卓建荣先生系夫妻关系;截至目前,孙氏家族成员通过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股份281,0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36%。

  欣贺国际有限公司、厦门欣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巨富发展有限公司近期出具了《关于自愿不减持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其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解禁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卓建荣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卓建荣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特拟定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计划增持的主体卓建荣先生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股份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司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有关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九)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将在公司披露增持计划之日起的6个月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有关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

  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卓建荣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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