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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披露日,公司2023年7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事项,该事项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轶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志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轶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3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3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078号好时光大厦1幢1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08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绿生态”)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23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登记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信函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30000

  电子邮箱:hlzq@cnhlyl.com

  传真:027-83641351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诚

  联系电话:027-8364135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1267”,投票简称:“汇绿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法人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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