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430,643.21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94.24%。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30,748.03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29,867.99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0.00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80,750.19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0,129.85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2:一般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3:其他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
融资租赁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
融资租赁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45,274.83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45,379.65元,核销存货跌价准备3,926,709.81元。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430,643.21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的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处理的方法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11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328898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1、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44,335,168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20)、《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3、2023年9月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0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4、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结合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审核问询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相应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承诺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7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李有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振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长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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