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黎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黎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陈黎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黎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补选黄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同意票4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玕,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浙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操作员、调度长、生产部副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铜陵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考核办副主任、综合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04月至2023年7月任颍上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起任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筹)。现拟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玕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50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林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林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赵林中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赵林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林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赵林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瞿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名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瞿辉,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经济师。2000年10月起先后在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07年起在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作,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兼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起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起兼任公司党委书记。现拟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瞿辉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5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黎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黎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陈黎伟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陈黎伟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黎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陈黎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补选黄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黄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玕,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浙江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操作员、调度长、生产部副部长,2009年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铜陵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考核办副主任、综合部部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江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任乌苏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04月至2023年7月任颍上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起任都安上峰水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筹)。现拟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黄玕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5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7:00,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旭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yangxu021@126.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提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5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前三季度,水泥行业受终端需求恢复较慢,产品均价整体下移影响,行业整体偏弱运行。下游需求方面,2023年1-9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375,035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7,269亿元,同比下降9.1%,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3.4%,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底部调整阶段;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6.2%,前三季度地方专项债发行额3.4万亿元,占全年额度超90%,基建仍是水泥需求重要支撑。产量方面,2023年1-9月全国水泥产量14.95亿吨,同比下降0.7%;价格方面,进入第三季度以来,水泥价格环比呈现缓慢提升态势。(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针对环境形势,公司积极应对,灵活调整,苦练内功,夯实基础。在坚定保持主业生产经营精细化、高效率、效益中心、长短结合的同时,“一主两翼”各项目咬紧目标,扎实落地。总体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性态势。
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8.7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亿元,同比下降1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6亿元,同比下降45.77%,主要系主产品价格下降使得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致。公司依托低碳环保工艺技术改进与组织效率优化仍然维持了较强的盈利韧性,盈利能力保持行业较优水平,经营业务综合毛利率27.79%,销售净利率14.4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3%。
公司资产结构保持较好安全边际,可用资金存量上升,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优化调整融资结构,增加融资渠道,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
1、水泥建材业务规模稳中有升,降价影响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经营规模稳中有升,主产品产销量与区域市场同步上升,但价格同比降幅较大。1~9 月份生产熟料 1,174 万吨,同比上升28 万吨;生产水泥 1,224万吨,同比上升143万吨;对外销售熟料 361万吨,销售水泥 1,223万吨,合计总销量 1,584万吨,比上年同期上升168 万吨,同比上升11.89%。公司在华东区域、西北区域市场总体保持稳定,新投产的西南区域子公司新增了销量。
主产品售价方面,水泥产品单位平均售价同比下降16.59%,熟料单位平均售价同比下降19.58%。
2、产业链延伸业务继续稳步推进,各类项目逐步落地
报告期内,砂石骨料业务总体保持稳定。受市场需求影响,销量同比下降 205 万吨,前三季度累计销售砂石骨料 1,049 万吨。
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业务收运各类危废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等合计约28.53万吨,实际处置量21.0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同比上涨10.9%。
新能源业务重点围绕各基地区域资源开发光伏和储能电站项目及投资建设,已投运的光伏项目累计实现绿色发电408.54万度,相当于节约标煤1,231.75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382.71吨,首个用户侧储能电站8月份投入试运营,已累计实现放电16.3万度;第二批内蒙、颍上、铜陵、都匀等光伏系列项目开始建设,计划年底前投运;上峰数字能源管理平台已完成框架搭建开发,并进行二次设计和功能模块开发。后续系列项目陆续推进。
3、股权投资业务稳步发展,逐步贡献公司收益
新经济股权投资业务坚持以精准有效投资、对冲周期波动为原则,按照严控风险、严挑细选的方针,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半导体、新能源及相关产业链领域优质标的适度投资,其中晶合集成项目已上市发行,中润光能上市申报已获受理,上半年新增了对盛合晶微等项目股权投资。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证券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合计19,232.18万元,其中,晶合集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4,628.78万元,股权投资翼稳步发展并逐步贡献收益。
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本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存量上升,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与应收款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上升,按照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优化调整融资结构,增加融资渠道,短期借款余额下降,增加了长期融资和融资债券。
利润表变动说明:
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维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必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维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必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俞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维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必华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3-048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4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赵林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林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赵林中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赵林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提名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瞿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同意增补瞿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票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和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8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瞿辉,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经济师。2000年10月起先后在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与公共关系部、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07年起在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工作,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兼任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起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1年7月起兼任公司党委书记。现拟任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瞿辉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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