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3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柳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雨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柳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暨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柳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柳英女士因公司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兼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柳英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为保障公司工作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柳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董雨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柳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柳英女士、董雨亭女士、柳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雨亭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
联系电话:0575-84600929
传真号码:0575-84600960
电子邮箱:xidamen@xidamen.com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柳英女士:女,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3月加入西大门,历任西大门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兼任绍兴县维纳斯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000股。(其中80,000股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雨亭女士:女,199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4月至2020年11月在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20年11月加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雨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雨亭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80,00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柳燕女士:女,1995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2019年担任华夏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2019年至2020年担任新东方小学英语教师,2020年至今担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柳燕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柳庆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公司副董事长王月红女士系母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四)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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