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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情况

  (一)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以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9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111.71-0.30=111.41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111.71元/份调整为111.41元/份。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9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95,000份予以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58人调整为729人,股票期权存量由8,620,000份调整为8,425,000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的勤勉尽职。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9月24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2年10月1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年10月16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结合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72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70,000份。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1.71元/份调整为111.41元/份。

  (二)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9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95,000份予以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的可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行权数量:本次可行权的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计729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70,000份,占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9,642,878股的1.25%。

  

  注: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价格为111.41元/份。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行权模式: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五)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五、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期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3,370,00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

  十、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登记、注销登记等事项。”

  十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五)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6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2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Kedali Hungary Kft.(匈牙利科达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匈牙利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投资总额由4,000万欧元增加至7,200万欧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向海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向上述海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相关事宜。

  二、 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Kedali Hungary Kft.(匈牙利科达利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13-09-211009

  注册地址:2100 G?d?ll?, Haraszti utca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首席执行官:CHOI YOUNG PIL

  注册资本:4,000万欧元,本公司出资比例100%。

  经营范围:蓄电池,锂电池和锂电池部件的制造。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增资前后股权情况

  

  三、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对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投资,主要是增加新的生产线,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能力,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为公司加速海外业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有效助推公司迈入国际市场,更好地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业务合作和技术交流,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需要。

  (二)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匈牙利科达利能否按照预期扩大经营规模、开拓海外市场业务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可能面临境外投资方面的政策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通过加强资金管控、业务管理等方式,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匈牙利科达利增资事项尚须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审批以及匈牙利相应政府机构的批准或取得备案登记,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和战略规划实施,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2023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7月,公司向2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471,62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等手续,并于2023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框架协议签订情况

  2023年9月4日,公司与欧洲某知名锂电池生产商签订了《材料买卖供应合同》,约定在《材料买卖供应合同》有效期内公司向该锂电池生产商提供预计约3.5亿套方形锂离子电池所需的盖板,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签订<材料买卖供应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三)对外投资情况

  202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0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科达利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用于德国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德国科达利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2023年1月16日至2028年7月7日。自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第三季度末,“科利转债”累计完成转股561股,“科利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1,534,278,600元(15,342,786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秋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会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全秋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2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其中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因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29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95,000份予以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758人调整为729人,股票期权存量由8,620,000份调整为8,425,000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董事会同意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11.71元/份调整为111.41元/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董事石会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72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370,000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11.41元/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董事石会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3,200万欧元向海外全资子公司Kedali Hungary Kft.(匈牙利科达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匈牙利科达利”)增加投资。本次增资部分将用于匈牙利科达利新增产线的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匈牙利科达利投资总额由4,000万欧元增加至7,200万欧元。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向上述海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相关事宜。

  《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匈牙利科达利增资的公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3-107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李武章先生通讯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监事李燎原先生之配偶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燎原先生系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监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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