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3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74,644.63万度,上网电量62,385.8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2,385.85万度,垃圾入库量237.69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19.41万吨),餐厨第三季度共提取油脂量6,987.26吨。公司有 14 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17.55万吨。
2023年1-9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217,455.61万度,上网电量183,082.58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4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83,082.58万度,垃圾入库量701.95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647.93万吨),餐厨1-9月共提取油脂量19,033.14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70.57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4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6,539,264.11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1,285,210.10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议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若实施此项利润分配后,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如下:
单位:元
注:2021年、2022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数据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报表中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7.15%,超过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中的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情况、资金状况、长远发展及股东回报等因素,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情况,系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又兼顾了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8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3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说明:前三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的原因主要是资源再生板块的利润亏损导致,资源再生板块前三季度亏损金额为3,104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1,457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处置业务收入和利润都是增长的。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构成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有2家项目公司成功调价,攀枝花旺能由原来的38.49元/吨调至42.55元/吨、监利旺能由原来的58元/吨调至68元/吨。
报告期内,定西环保获取中央资金1,025万元,南通回力获取中央资金1,000万元。德清旺能和台州旺能获得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等级(一级)证书。
2、垃圾市场开拓方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14个项目公司的工业垃圾掺烧合法化,其中铜仁旺能于本报告期内完成。
2023年8月9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松桃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等。
2023年9月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松桃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签署了《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和《松桃苗族自治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继承协议》,由松桃旺能负责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服务,特许协议期限为12年。
3、资源再生板块:
为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锂电回收利用业务采用少自产、多代加工的生产模式,报告期内立鑫新材料公司钴镍锂自产及代加工产量共计1,471.44金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单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单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63)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64)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2:5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65)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6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1-9月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63)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0月25日最新股本429,496,09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85,899,219.8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64)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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