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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及其控制的企业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元资本”)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新材料领域业务增长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计划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董事长兼总裁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

  2.截至目前,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持有公司4,97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股票。

  3.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在本次公告之前六个月内未披露减持计划。

  4. 廖垚先生及上元资本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廖垚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元资本本次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0月27日起六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5.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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