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 2023-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前述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在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1月15日止,同时将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4年11月15日止。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9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恒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恒华女士、郭恒平先生、张冬竹先生、樊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A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会议资料将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197号公司三楼董秘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曾苗
邮编:231031
电话:0551-65689046
邮箱:ahb@ehuaheng.com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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