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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曹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说明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辛广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辛广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曹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曹文智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曹文智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10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联系电话:0755-27040133;

  传真号码:0755-29014723;

  电子邮箱:szjqh@everrise.net ;

  邮政编码:5181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曹文智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惠州西格蒙德心理研究中心助理心理咨询师;京泉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秘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文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曹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曹文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曹文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曹文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6号)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不适用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传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立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正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传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辛广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辛广斌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文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日,曹文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240股(均为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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