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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本公司及除董事黄晖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黄晖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除黄晖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黄晖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高级管理人员黄晖因被留置无法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已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签订“瀛通通讯(粤港澳大湾区)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的计划总投资额为5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对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项目投资建设。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0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目前,项目用地已经完成“招拍挂”竞拍获得项目用地共计41,327.84㎡,并完成土地出让款的支付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项目主体结构顺利封顶。

  2、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

  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了《关于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新设立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以及项目招引、企业孵化、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产业培育等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3日、2020年10月22日和2020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和《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2021年,子公司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书》,投资建设瀛通武汉总部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目前,子公司武汉瀛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竞拍获得项目用地共计15,270.48㎡,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项目已投入建设。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被留置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晖先生家属的通知,其收到了惠州市监察委员会于2023年8月24日签发的《留置通知书》,黄晖先生被实施留置措施。2023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出席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在黄晖先生无法正常履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期间,推举并授权董事曾子路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同时授权曾子路先生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被留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和《关于推举并授权董事曾子路先生代为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规范的治理体系,截至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子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丽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子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         会计机构负责人:熊丽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公司按规定于2023年1月1日起对因租赁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年初数进行变更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公司期初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1,765,559.1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1,611,359.66元,未分配利润影响154,199.44元。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64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除董事黄晖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2.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传真:0769-83937323

  3.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联系人:罗炯波、吴湘

  (六)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3: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3-06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黄晖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瀛通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目前,《公司章程》及在工商管理部门所登记注册资本为截至2023年4月25日之情况,即注册资本155,550,665元,总股本155,550,665股。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可转债新增转股607股,使得总股本增加607股,注册资本增加607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55,550,665元变更为155,551,272元,公司总股本由155,550,665股变更为155,551,272股。

  二、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以及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发生实质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事项最终均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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