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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增加26,251,964.64元,比年初增加46.01%,主要是本报告期持有票据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增加 1,070,270.06元,比年初增加191.62%,主要是本报告期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增加 318,262.19元,比年初增加324.78%,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员工备用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减少493,569.53元,比年初减少95.35%,主要是报告期待转进项税金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增加121,614.68元,比年初增加35.57%,主要是报告期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增加 21,391,592.65元,比年初增加539.83%,主要是本期预付购设备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增加21,679,802.29 元,比年初增加55.15%,主要是报告期内开出承兑汇票余额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增加1,256,965.76元,比年初增加80.36%,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减少246,741.12元,比年初减少42.80,主要是报告期其他往来未付款减少所致;

  股本期末增加37,335,200.00 元,比年初增加40.00%,主要是报告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二) 合并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本期减少273,001.6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8.23%,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减少844,578.29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5.23%,主要是本报告期贴现费用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减少835,935.22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0.93%,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增加1,882,647.77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9.68%,主要是本报告期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减少12,201.98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83%,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增加294,258.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90.77%,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的供应商违约金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增加60,229.31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22%,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外捐赠等非日常经营性款项增加所致。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14,467,851.64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94.68%,主要是本报告期内现金支付的采购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73,043,792.1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84%,主要是上期理财投资大于投资收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733,52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建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柳秋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铁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建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10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14: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10月1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证券事物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4、此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 。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亦将做相应修改。

  三、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状况,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名称与公司业务内容的匹配性,更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让投资者更全面、有效地理解公司产业布局及品牌价值,公司决定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与公司业务属性更匹配,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变更,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相匹配,变更原因真实、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名称变更有关事项,并同步办理《公司章程》、证照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工作以及相关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手续;

  3、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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