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由监事会主席CHENGYUN YUE(乐承筠)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朱郁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降本增效的持续推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YIYONG SUN(孙毅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郁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振宇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管理运营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电医疗”)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0万股,发行价格为16.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560.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572.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987.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6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5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按规定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鸿电医疗为“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的项目实施主体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为满足“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鸿电医疗提供无息借款。公司拟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汇入,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及鸿电医疗可对上述借款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财务数据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鸿电医疗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及鸿电医疗已与保荐人、开户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本次提供借款后,公司及鸿电医疗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做出的合理安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鸿电医疗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及降本增效的持续推进。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鸿电医疗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鸿电医疗借款用于实施“电生理介入医疗器械研发项目”之“肾动脉消融系统”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1 证券简称:微电生理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昕,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0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栋,2019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10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2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