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近日发生变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近日董事会收到董事辞职申请,公司董事周云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董事何汉明先生因个人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云福先生、何汉明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及审核,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同意聘周云福先生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何汉明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汉明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
二、增补董事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澜女士、周衡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二。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一
简 历
石澜,女,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机构处主任科员、机构一处副处长、机构监管二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会计监管处处长,中信证券稽核审计部部门负责人、投行综合行业组深圳联席负责人等职务。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衡翔,男,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11月至2019年1月,历任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华东区域)兼苏州港华总经理、高级副总裁兼苏浙区域总经理;2019年1月,任港华集团高级副总裁(战略发展)兼苏浙区域总经理;2021年10月,任港华集团执行副总裁兼集团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苏浙及上海区域总经理;2022年6月,任香港中华煤气内地公用业务副营运总裁兼任华东区域总经理;2023年2月兼任营运管理中心及企业事务部负责人,2023年7月任香港中华煤气营运总裁-气源业务。
周云福,男,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1997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总部深圳一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投资发展(经营)部部长,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2023年10月兼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附件二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讨论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被提名人石澜女士、周衡翔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提名、审议、表决等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提名石澜女士、周衡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周云福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周云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此意见。
独立董事:黄荔、居学成、张斌、马莉、刘晓琴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燃气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表决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王文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一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辞职申请,公司董事周云福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董事何汉明先生因个人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同意提名石澜女士、周衡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周云福先生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一、二项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三、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 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十四楼第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
至2023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
邮编:518049
电话、传真:0755-83601139
联系人:谢国清、郭鋆辉
邮箱:xgq@szgas.com.cn
3.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8日之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319,338万元,同比增长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42万元,同比增长2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546万元,同比增长28.51%。
天然气销售量40.1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3.36亿立方米增长20.35%,其中深圳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21.3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7.35亿立方米增长23.23%;深圳以外地区管道天然气销售量15.10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3.39亿立方米增长12.77%;天然气批发量3.67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62亿立方米增长40.08%。按用户分类,电厂天然气销售量12.04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8.69亿立方米增长38.55%,非电厂天然气销售量28.11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4.67亿立方米增长13.94%。
天然气代输气量6.4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6.23亿立方米增长4.1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文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小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舒适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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